各单位、各部门:
为扎实推进采购工作提质增效,充分发挥各单位采购主体责任、统筹做好2026年度采购工作,根据政府采购法规政策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现将2026年度采购工作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编报原则
(一)应编尽编原则。切实做到“无预算不采购,无计划不执行”,对年度内达到学校集中采购限额1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必须纳入采购预算编报范围。同类项目尽量合并编列,不得将项目化整为零规避集中采购。
(二)科学排期原则。为确保项目能在年底前完成资金支付,请为每个项目从提出采购申请到采购完成至少预留3个月的执行时间(启动时间原则上应安排在2026年9月10日前)。
二、编报范围和要求
(一)凡使用纳入学校预算管理的资金,拟在2026年度安排采购预算的货物、服务及工程类项目;
(二)单项或批量预算达到学校集中采购限额1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
(三)代收费资金采购项目,如在校学生意外伤害保险、学生实习意外伤害保险、军训服、运动服等采购;
(四)校园房屋资产出租出借等。
三、报送要求
(一)2026年11月30日以后为项目的验收和结算时间,无特殊情况,原则上不再接受学校集中采购申请。后期临时增加未列入采购计划的项目,需提供相关书面审批材料(应急和政策要求项目除外)。
(二)全年采购计划要注意时间节点,要做到“早调研、早论证、早提交、早启动”。对于有明确使用期限的项目资金,尤其要严格把握时限。
(三)采购职能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对各单位、各部门2026年度上报的采购项目进行汇总,填报《2026年度采购计划项目汇总表》(见附件)报送招标采购中心。招标采购中心将据此与各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并确定启动采购流程的时间,确保如期完成计划内项目的采购工作。
(四)各采购职能部门(归口管理部门)于2026年3月27日下班前将纸质版加盖公章,经部门负责人审定、财务处审核、主管副校长审批签字后报送至招标采购中心(办公楼116室),电子版发送至zbcgzx@jzmu.edu.cn。
联系人及电话:张冬怡 63215
刘 威 68106
附件:《2026年度采购计划项目汇总表》
招标采购中心
2026年3月3日